.bizsvr_0{max-width:%;min-height:1em;color:rgb(62,62,62);font-size:16px;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rgb(,,);box-sizing:border-box!important;word-wrap:break-word!important;}.bizsvr_2{text-align:center;}.bizsvr_3{color:rgb(,,);font-size:12px;}.bizsvr_5{color:rgb(,,);font-size:12px;text-align:center;}.bizsvr_7{text-align:right;} 4月3日下午5点多,李女士夫妇入住浏阳的一家酒店。没多久,李女士跟酒店人员反映:床上有虱子! 当即,酒店方表示道歉,并给出补偿措施——换房,同时还可在、、中进行选择。 网络配图 可惜,李女士对此方案并不接受,要求酒店为其办理退房退款手续,并报销她入住另一家酒店的费用...... 最终,在退房退款后,酒店方按李女士要求联系了她指定的酒店开房,并安排车送其入住,不过没同意报销再次入住的费用。 李女士随即向进行投诉。浏阳市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荷花所接到投诉后,多次与在外地的李女士电话沟通,同时上门与酒店沟通。 网络配图 可惜双方始终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酒店方坚持按原方案来处理,而李女士坚持要求报销另住费用...... 最后,质监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24条第2款依法作出了终止调解决定。 质监局认为,酒店已表示道歉并已给予了退房退款,已履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2条规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退还服务费用义务,并无不当。酒店还提出了3条额外赔偿措施供李女士选择,这3条补偿措施都不是法定义务,能提出来就足以体现其对消费者负责的高姿态。其不愿承担某女士另住酒店买单是合理合法的,质监局不能强制其买单。李女士坚持要求酒店为另住买单,没有法理依据,也不合情理。 没想到,李女士对此结论不服,不依不饶的投诉政府服务热线,依旧要求酒店买单,并称质监局工作人员偏袒酒店,态度也不好。 分管干部和分管领导在对事情进行核实后,确认李女士的要求是无法定依据且不合理诉求,酒店已道歉并退房款处置并无不当,工作人员也无偏袒、态度不好问题。再次与李女士进行了回访沟通,但她仍不能正确对待。 无奈,质监局只好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热线办,申请此事热线工单作不予立案处理,热线办随即按规定批准同意。 市场局分管副局长陈细江表示,以不合理诉求维权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友善原则,挤用有限行政监管人力资源介入处置是一种浪费,也给被诉方带来人为困扰,是错误行为,应予否定。维权诉求的提出要坚持合理合法、友善适度原则,并尽量提供主张事实的有力佐证证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但不支持过度维权,对商家正当权益同样要依法维护。 素材来源:浏阳市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