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承担主体应是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年1月1日后立项或实施的项目。申报的项目须设专帐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三)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浏阳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四)获得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其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上年度获得浏阳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重复扶持。 二、支持重点 (一)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信息化。支持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支持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并购等形式做大做强。 (二)重点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和“文化品牌立起来”,拓展文化品牌输出和对外文化贸易,构建以“浏阳河”为原点的特色文化品牌体系,支持丰富“浏阳河”品牌内涵的衍生创意项目发展。 (三)大力促进“文化+”跨界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创意、移动互联网、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产业实现文化升级与文创跨界;加强内容创新和平台创新,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的文化容量和创意空间;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促进数字化为核心的内容、技术和业态创新,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四)支持具有浏阳特色的“非遗活化”与产业创新。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营销推广项目;支持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鼓励通过高科技和信息化促进非遗特色产业发展,鼓励非遗文创项目的品牌宣传和平台拓展。 三、资助方式 (一)资助方式为专项补助。 (二)申请项目应体现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和文化方向,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一个单位只限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同一项目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下拨 (一)宣传部联合财政局、业内专家、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 (二)审核结果在浏阳日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下拨资金。 五、材料提交方式 (一)申报时间 年6月15日—8月10日(注意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单位介绍、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2.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 3.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4.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5.项目原则上应设专帐管理。项目已启动的,需提供已开支主要款项会计凭证复印件。 6.动漫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或播出证明。 7.其他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资质或许可材料。 8.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浏阳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合订本1份,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及园区审核盖章后统一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行政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罗静)。 填写好年浏阳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以上电子材料以(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的压缩包发送至 qq.治疗白癜风的中药方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