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年第1号 浏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缴纳方式的公告 全市各购买新建商品房纳税人: 为加强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湘地税函〔〕74号)等规定,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我局决定调整契税、印花税“先税后证”征缴环节和申报缴税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浏阳市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自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二、年4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契税、印花税,年4月1日(含)后签订的合同由购房人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不支持网银转账)。 三、适用范围 浏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缴纳地点 (一)交通银行长沙浏阳支行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指定网点(网点名称、地址和电话附后); (二)西区缴纳点:浏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北京看白癜风的最专业医院北京看白癜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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