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推进我市“百千千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浏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4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4.年龄、学历要求见《浏阳市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目录设置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如学校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凭学校相关证明可在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关系。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6.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7.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紧缺型专业人才48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市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