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发改局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浏发改价发〔〕17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人民群众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1)。 二、自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2)。 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小微企业范围,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具体确定。 三、自年5月15日起,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19项(见附件3)。 四、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市本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五、对上述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市直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六、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凡未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所有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阳市财政局年5月14日 附件1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9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用地管理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国际商务师(外销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商务(贸促会)部门 3、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一、二类勘察项目勘察许可证工本费,其他地质勘察项目勘察许可证工本费,换发勘察许可证工本费)2、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企业注册登记费 4、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水利部门 6、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附件2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证书工本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交通运输部门 3、船舶港务费(对总吨以下内河船和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4、船舶登记费(对总吨以下内河船和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农业部门 5、国内植物检疫收费 6、禽畜及禽畜产品检疫、检验、检测收费7、兽药产品审批费8、兽药产品再注册登记费9、农机收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10、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3、国内计算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14、修理计算器具许可证考核费15、计量授权考核费16、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林业部门 17、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18、林权勘测费 19、林权证工本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已生产药品再注册审批费 21、仿制药审批初审费 22、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初审费 23、新药注册审批初审费附件3本市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9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7项) 市政府办 1、行政执法工本费教育局 2、非学历教育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费3、中小学试卷费4、人事代理费 教师进修学校 5、书籍课本费农业局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7、机动车安全技术人工检验 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反光号牌 9、临时号牌(纸质) 10、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 1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2、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 13、手扶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4、农作物种子检验收费畜牧兽医水产局15、兽药委托检验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经营许可证审查费(零售企业、门店) 二、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项)档案局 1、档案整理费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规划咨询费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