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布文章《请社港镇政府解释两个问题》,一个是讲建房子的问题,一个是芦花桥的问题,建房子的问题我今天暂且不说,只说芦花桥的事。 网友在文章中说:众所周知,芦花桥是社港百年来的地名,其在每一个社港人心中熟知度毋庸置疑!可是,现在莫名改成了“江公桥”!请问,这是为什么? 网友依据《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社港镇政府提供芦花桥改为江公桥的法律依据,以及更名中所走的合法程序!“江公”是人名或者是暗指某家族不?提供芦花桥改名的会议备忘录等。 《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年5月1日起施行)中“地名命名、更名与销名”: 第六条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和更名。 对社会经济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和人民团结; (二)符合城乡规划,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和经济特征,尊重当地居民意愿,名实相符,含义健康; (三)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及其同音字、近音字作地名; (四)用字规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同类地名不得重名或者使用同音字、近音字以及形似字; (五)专业设施的专名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一致;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7月18日,社港镇政府在红网论坛作出了回应,以下是回应原文: 江公桥属新建,非芦花桥改建,冠名不违法 原芦花桥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桥面仅6米宽,至年,已有四十多年的桥龄,桥面破旧不堪,经多次修补也无济于事。尤其是年上半年蒙华铁路开工以来,很多运送原材料的重型卡车经过,桥体已不堪重负。为了排除该安全隐患,镇政府于年10月将芦花桥拆除。至此,服务了四十多年的芦花桥成为历史。 为了打造湘赣边医养特色小镇,弘扬江氏正骨文化,对接新港片区高档社区,镇政府决定新建一座宽24米的桥梁,同时将新桥命名为江公桥。“江公”意指入选长沙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江氏正骨术(江氏正骨发源于晚清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传承百余年,现已成为国内知名正骨流派)。此江公非人名也非家族,更不是网友所说的国家领导人中姓江的,请勿混为一谈。 江公桥为新建桥梁,非芦花桥改建,原芦花桥已拆除,不复存在了。江公桥(新桥)的命名由我镇向浏阳市民政局提出命名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未违反网友提到的《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其出发点是以社港镇的长远发展来考虑的,“医养特色小镇”是符合社港地域文化特色的,是对社港镇历史文化的一种传承。试想,一个地方若是没有地域文化特色,没有品牌凝聚力,又能走多远? 镇政府感谢各位村民、网友对社港发展的热切白癜风全国十佳医院北京哪个医院治疗白癜风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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