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7日 《浏阳市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方案》 (下称《方案》) 正式发布! 对现行住房保障目标 保障群体范围、保障方式等 进行了适度调整 并建立了租赁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有哪些调整? 根据《方案》,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有所降低。以往,在浏阳申请住房保障,要求申请人的落户时间及连续缴纳社保时间均在3年及以上,《方案》则将落户时间调整为2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时间调整为1年及以上。 此外,《方案》对住房保障申请对象部分等级标准进行了重新划定。其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原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元调整为每月不高于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每月不高于元。最低收入家庭则为低保家庭,未进行调整。 《方案》还对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进行了全面提标。此前,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户每月元、元、元。标准调整后,租赁补贴发放按照家庭人数实行梯度补贴,每户每月不足元的,补足至元,其中,最低收入4人家庭补贴标准提升至每户每月元。全市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补贴发放金额由全年约60万元提升至全年约万元。 白沙公寓 按照新发布的《方案》,浏阳住房保障的审批效能将显著提升。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年审、合同续租等流程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向各部门发送核查信息,申请提交的材料证明由原来的14份减少至仅需提交申请人家庭的必要身份证件,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压缩至35天。 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一项惠及城市中低收入无房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就业人员的民生工程。 礼花小区 浏阳自启动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迄今为止,共建成各类公租房2.3万套、建筑面积99.52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户、金额.75万元,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较大程度缓解了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标准的发布,对完善浏阳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改善中低收入无房和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申请? 有多少租赁补贴? …… 快看申请攻略 ▼ 申请条件 住房保障工作主要解决浏阳中低收入的城区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一个家庭只能同时享受一种保障方式,不得重复享受租赁补贴和浏阳其他人才安居(租房、购房)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对象 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要求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浏阳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落户前为非浏阳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浏阳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浏阳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申请对象在浏阳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在浏阳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收入符合浏阳住房保障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浏阳城区就业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浏阳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收入符合我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要求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浏阳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浏阳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收入符合浏阳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收入等次 浏阳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划分为3个等次。最低收入家庭为享受我市最低收入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元(含)的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高于元(不含)低于元(含)的家庭。 其他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有出售、赠与、委托拍卖或因离异等转让房产行为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因患重大疾病或不可抗力造成事实无房的除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除摩托车、三轮车、残疾车或家庭唯一用于生产生活来源的车辆且原购置价格在10万元以内等车辆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领取租赁补贴后,经批准落户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自批准落户后的次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符合浏阳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申请租赁补贴保障。 审批程序 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附件1)向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15、16号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审验材料齐全并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核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发送申请对象的核查信息。 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在5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对象的户籍、人口、车辆、收入等次、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社保缴纳等情况,并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审核(确认)结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综合拟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名单,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资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公示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信息在浏阳日报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审批程序;异议成立的,再行审核或退件给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审批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向申请人发放《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单》。 保障标准 (一)现行租赁补贴标准为10元/月/平方米(该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有关部门会商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一个家庭的住房保障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二)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实行梯度补贴,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80%、70%和50%,即8元/月/平方米、7元/月/平方米、5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不足元的,补足至元。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保障建筑面积-被保障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三)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平方米,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四)实际租金低于租赁补贴金额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资金拔付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即从取得《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单》后的下月起开始计算,分季度向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如保障方式由租赁补贴改为实物配租,则自实施实物配租后的下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 (一)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离婚判决书; 4.房屋租赁合同。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大中专院校的毕业证书;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凭证; 5.房屋租赁合同。 (三)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浏阳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凭证; 4.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浏阳日报 责编:江卉丨审核:黄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