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我局正在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开展清查清退专项行动。经多次上户调查,仍有王瑞玲等24户承租人(具体名单附后)暂未取得联系,鉴于原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已满,承租人又未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申请续租,根据《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和《浏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限下列承租人于年12月14日前到浏阳市住房保障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依规收回房屋重新配租。 特此公告。 浏阳市住房保障局 年12月6日 联系人:罗红亮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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